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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党政干部研修班上的讲话
来自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

(2O11年11月15)

曹征海

同志们:

刚刚闭幕的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科学确定了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努力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建设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生态文明作出重要部署。这对我区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林业厅联合举办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党政干部研修班,很及时,也很必要。这次研修班,主要是认真贯彻自治区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分析当前林业改革发展形势,交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研究今后的林业改革发展工作,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实现自治区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发挥更大作用。

长期以来,国家林业局对内蒙古的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一会儿,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江机生同志将要为我们作讲座,指导我区的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林业局对内蒙古林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江司长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重点围绕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今后的林业发展,谈一些认识和想法,同大家一起交流和研讨。

一、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

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专门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OO8]1O),并多次召开会议谋划林业发展大计、部署林业改革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是农民必需的生活保障。集体林地是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致富领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战略决策,把耕地承包到户,实现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3O年后,中央又作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战略决策,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林有其主”。这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再一次促进农村牧区生产力的大解放,有力地激发农牧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保护好生态环境,既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也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胡春华书记在九次党代会报告中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贯彻落实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林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体制机制,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不仅可以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充分释放林业巨大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进一步巩固我区的生态地位,而且可以有效提升生态承载力,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发展现代林业,进一步拓宽农牧民的就业增收渠道。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是发展现代林业的两个重要方面。推动现代林业发展,一方面,必须高度重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另一方面,要在保护和建设生态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林地,积极培育和壮大林业产业。二者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同时,林业产业链条长,市场需求大,就业空间广,可以激发广大农牧民把林业产业建设与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大幅度增加农牧民收入,这对调整农村牧区经济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新林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之,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巨大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下大力如期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和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

2009年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部署,科学规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商品林主体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公益林主体改革有序推进。特别是今年516日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地林改进程明显加快。据统计,截止10月底,全区共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2.38亿亩,占总面积的72.78%;发证面积1.18亿亩,占总面积的36.08%。但是,我们与其他省区市相比,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共确权集体林地25.24亿亩,占总面积的92.23%;发证面积21.7亿亩,占总面积的85.97%。确权率和发证率分别高于我区近2O5O个百分点,而且全国剩余任务量的5O%在我区。我区的森林面积居全国之首,其中集体林地占全国集体林地的近八分之一,是全国集体林地最多的省区,承担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任务。我们的林改工作搞不好,就会影响全国的林改进度。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林改工作面临的紧迫性,切实加大推进力度,绝不能影响全国林改工作大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今年全国要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任务,明年基本完成登记发证工作。现在到年底仅剩下一个半月的时间,我区要如期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为了不影响全国的林改工作,自治区要求,各地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不减、时间不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确权任务,明年上半年完成发证任务。要抽组骨干力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推进。从目前情况看,剩下的任务是公益林改革,原因就是集体公益林经济效益较低,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这就需要我们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向群众讲清楚党的林改政策和富民政策,讲清楚实行林改与群众的利益关系,使广大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认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集体公益林改革的积极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采取家庭承包、联户承包、股份合作和集体统一经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快集体公益林确权进程。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实施配套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针对当前全区商品林主体改革任务已经完成的实际,各级各部门在大力推进公益林主体改革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要求部署,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健全完善促进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商品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真正让群众吃上“定心丸”,方便、放心地经营林地,发展林业生产。要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搭建林权流转服务平台,规范流转行为,保障公平交易,妥善处理好历史上流转不规范的问题,以林权流转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要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扩大自治区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健全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在造林、抚育、管护等方面给予补

贴。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林业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步伐。要不断完善林业金融支撑制度。去年,自治区林业厅联合有关部门和金融单位出台了林权等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各级林业、财政等部门和金融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落实力度,降低门槛、扩大范围,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努力拓宽林农发展生产的融资渠道。要主动适应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力推进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国家已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管理服务建设项目,自治区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开展旗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工作,各地要积极加快旗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为农牧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四、加快发展现代林业

发展现代林业,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是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快发展现代林业,让农牧民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才能引导农牧民自觉地处理好产业与生态、保护与利用、兴林与富民的关系,逐步形成生态与产业共进、保护与开发并重、改革与发展互动的良好局面,才能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的协调发展,才能确保生态受保护、农牧民得实惠,才能切实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进而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我们在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后,如何在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前提下,引导农牧民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从林地中增加经济收入,进而充分激发农牧民开展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是我们必须及早谋划、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今年928日,温家宝总理作出批示:“发展林下经济,既能促进农民增收,又能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10,国家林业局在广西南宁召开了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了各地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下经济工作。这些为我们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指明了方向。我区林地面积大、林下资源多、发展现代林业,最紧要的是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情况等,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积极开发林下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和特色森林旅游业,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二是完善政策,积极扶持。自治区正在筹划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地也要根据当地财力积极筹措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各有关金融单位要积极开办发展林下经济贷款业务,帮助林农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要积极争取税务部门支持,比照农牧户销售自产农畜产品的免税政策,对林下经济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是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对发展林下经济的指导和服务,为林农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与技术培训。要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林农开展合作经营、规模经营,帮助林农解决资金、技术、生产、销售等问题,提高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建立林业产业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各种咨询渠道,及时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为农牧民发展林下经济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各地要有计划、分类型地抓好试点示范,并要善于发现、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林下经济全面发展。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利国利民。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全力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要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作为农村牧区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摸清林情,了解民意,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旗县党委、政府作为林业改革发展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要切实担负起推动工作的重大责任。旗县委书记、旗县长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特别是对集体公益林的主体改革,要建立和实行旗县领导包苏木乡镇、苏木乡镇领导包嘎查村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队,驻乡驻村指导改革工作。林业、财政、发展改革、国土、农牧、民政、监察、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林业的改革发展,努力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林业改革发展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能不能把工作做好,把群众组织发动起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各级干部特别是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业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高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参与林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各级林业部门要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提高理解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加强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的经验交流,组织干部既要学习借鉴外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更要相互交流我区先进盟市、先进旗县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拓宽干部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要继续加大舆论引导力度。现在有的群众简单地认为,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仅仅是发个证、增加一些管护责任,对改革带来的实惠看的还不是很清楚,对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特别是生产经营权益,宣传到基层、嘎查村和每一个农牧户,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支持、参与林业的改革发展。

要搞好督促检查。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掌握集体公益林主体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对改革进展缓慢地区的督导力度,提出时限要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推动林改任务如期完成。

同志们,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现在,各盟市、各旗县的各项工作即将进入全年的收尾阶段,大家十分繁忙,能够集中到一起专门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进行研讨,很不容易。希望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认真听取讲座,准确掌握事关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同时,要按照这次研修班上安排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林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学习借鉴先进旗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部署落到实处,把研修班的成果体现到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上,不断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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