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副司长 徐济德
(2011年10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十二五”开局起步之年,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联合召开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全区“十一五”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成效,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任务,意义十分重大。受汪绚司长委托来参加会议,非常高兴,我谨代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并向长期奋战在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战线的全体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向全体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林业作为特殊的公益事业和重要的基础产业,地位日益提升,任务更加艰巨。从国际上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的重要地位,为国际社会所共识,也是各国为树立良好国际形象、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争取更大发展空间的首要选择。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就制订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森林文书》等7项与林业相关的国际公约、协定和文书,林业问题成为重大国际会议和多边、双边外交的重要议题。去年11月底召开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坎昆会议上,林业议题谈判最先取得突破。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各国对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有着广泛共识,一些国家已经将增加森林碳汇作为履行减排义务的重要途径,把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发展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首要任务,作为发展低碳、绿色经济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生物质能源供应的有效选择。今年9月,胡锦涛主席在出席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时发表了题为《加强区域合作 实现绿色增长》的重要讲话,强调了亚太地区为扭转全球森林资源下降趋势所做的特殊贡献,以及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增长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就区域林业发展与合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加强林业建设,把林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完善林业政策,增加资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大资源培育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发展,突出生态建设。二是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妥善处理发展和保护、产业和生态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在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方面的多种效益,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壮大绿色经济,维护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加森林碳吸收,维护区域和全球生态安全。三是深化区域合作,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以务实态度开展区域合作,加强林业政策协调,深化林业经济技术合作,减少或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积极参与全球森林问题磋商和对话,增加对发展中成员的支持。
从国内看,国家对林业投入不断加大,先后实施了防沙治沙、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各项林业改革。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了林业的“四个地位”、“四大使命”和“五大功能”,确定了2020年“双增”目标,国家“十二五”规划又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纳入约束性指标,把林业摆上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森林资源作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的命脉与核心,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得到了持续加强。去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并正式批复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对我国未来10年的林地保护发展作出了前瞻性的科学部署,拓展了林业发展空间。并在“十一五”期间,首次建立了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确立了林地使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新机制;深入推进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采伐管理新机制;稳步推进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初步构建起宏观指导、区域决策、经营管理、技术支撑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体系框架;逐步完善了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监测领域不断拓展,二类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加强了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建设,监督执法成效显著。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森林资源状况尚不容乐观。第七次清查结果反映出,虽然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双增长”,但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效益低下的问题依然突出。我国森林覆盖率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2/3,人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不足1/4和1/7。全国3.04亿公顷林地中,有林地仅有1.81亿公顷。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仅85.88立方米,平均胸径13.3厘米,质量好的只有1/6。未来营造林难度越来越大。全国现有宜林地中质量好的仅占13%,质量差的占52%;而且全国宜林地60%分布在西北地区,今后全国森林覆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付出比过去大得多的代价。林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林地保护管理形势更加严峻。清查间隔五年内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831.7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377万公顷,相当于同期新造林面积十分之一,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扩大,局部地区乱垦滥占林地问题严重。少数地方法制意识淡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时有发生。
在今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贾局长明确指出了“十二五”时期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建设“林业十大生态屏障”和发展“林业十大主导产业”框架的目标。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会议上,贾局长提出了要以确保如期实现“双增”目标为核心,以落实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把经营管理好现有森林资源放在首位,更加注重林地保有量,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功能和效益,更加注重改革阻碍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林区活力和改善林区民生的工作要求。这是整个“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的纲领和宗旨,我们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战线的全体同志,都要以贯彻落实好这个目标要求为己任,努力工作、履职尽责,为实现我国林业“双增”目标,全面开创现代林业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贡献。
二、扎实推进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北疆,国土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山区和沙区面积占全区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受荒漠化的影响,全区以干旱为主的自然灾害频繁,森林资源在防沙固沙,保护农田和草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有效缓解自然灾害对区域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内蒙古东部林区是我国主要的林区之一,地处我国嫩江、黑龙江等重要江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对于维护这些流域的生态安全意义十分重大。而中部地区环绕我国华北地区的腹部,对于维护我国人口集中的广大华北地区和祖国首都的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内蒙古林业在我国的地位十分突出,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任务也十分艰巨。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在广大林业战线同志们和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自治区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新的起点上,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战线要着力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推进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各地要在2011年9月底完成省级规划文本和试点县县级规划文本,内蒙古是9月20日向国家林业局上报的省级规划大纲,省级规划文本还没有上报,全区县级规划编制也仅完成了10%左右;林地落界工作完成情况走在全国前列,已完成了80%左右。下一步,一是要抓紧完成省级规划文本和试点县规划文本编制,及时按要求上报国家林业局;二是要以审核后的试点县规划文本为范本,加大县级规划编制指导和推动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区县级规划文本编制;三是要加强林地落界的检查、指导和验收工作,避免全部完成之后出现大范围返工的现象;四是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中和月底向国家林业局规划院和资源司上报工作进度表。
(二)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切实加强林地和原生植被的保护
西部大开发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纷纷上马,对土地的刚性需求大幅度增加,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逐年增多、面积不断增大,全区林地保护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守住林地“红线”,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适度从紧、保障重点的原则,严格根据标准测算用地规模,并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禁止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供地的建设项目。自治区林业厅要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不符合规划和超定额的一律不予审核审批。
(三)扎实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
森林经营是林业永恒的主题。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到2020年森林面积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增加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但在我国现有的宜林地中,质量好的仅占13%,通过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蓄积是有限的,必须加大对现有林地和森林的经营力度,来提高森林的面积总量和蓄积总量。一是要紧密结合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不断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森林经营者经营森林的积极性。二是要积极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十二五”期间,要全面完成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集体和个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好实施,真正把编制并实施好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森林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保障森林经营者合理开展森林经营活动,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三是对内蒙古自治区来讲,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和国家林业局林资发92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内蒙古森工集团、岭南8局以及内蒙黄河上中游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的资源消耗调减到位,确保工程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高,为保障我国东部国土生态安全做出贡献。
(四)扎实做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是林业工作的先导和决策基础,同时也是评价我们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开展森林资源监测,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和生态状况变化情况,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林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手段,监测成果是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保障。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希望你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再接再厉,推进全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扎实做好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复查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周密组织,选拔一批专业强、技术硬、能吃苦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全区森林资源清查复查工作,为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圆满收官,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及时发布打好基础。同时,要拓展监测领域,深化森林生态状况、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的监测评价,推动森林生物量调查建模工作,为构建全国森林碳汇宏观监测体系奠定基础。二是稳步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要督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保障资金投入,林业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二类调查计划,严格技术规范,确保按十年一个周期完成二类调查。三是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监测一体化建设。要加强对森林资源调查方法的研究总结,整合抽样调查、区划调查方法,按照全国一体化监测思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为实现全国森林资源“一套数”、“一张图”摸索方法、探索路子。
(五)大力加强监督执法工作
多年来,国家林业局驻内蒙专员办和自治区林业厅派驻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各界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关注越来越高,地方经济发展建设提速加大,监督执法面临的形势也更加复杂,工作也越来越难,压力越来越大。我们森林资源监督队伍的全体同志更要敢于面对挑战,坚持服务大局,以更高的监督执法水平来确保全区生态建设的成果。一是要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要坚持案件查不清不放过、案件暴露的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案件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违法占地、毁林开垦等违法案件的查处。二是要积极开展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年度检查。通过继续加强与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督促地方政府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确保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真正重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工作。三是要继续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创新改进执法手段,全面提高各专项执法检查、案件督察督办的成效。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今后五年的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希望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围绕现代林业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研究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的新举措、新办法,为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强全区林业生态建设,促进内蒙古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