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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林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自内蒙古三北防护林工作站

内林办发[2008]40

各盟市林业局、满洲里市林业局、二连浩特市林水局:

为保证我区营造林生产质量,进一步做好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提高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水平,针对当前我区封育飞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的意见》,以指导全区的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工作。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营造林工作质量。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的意见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不断提高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质量水平,全面促进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健康发展,在认真总结分析多年来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总结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经验,进一步提高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水平

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是加快绿化步伐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区林业重点工程中植被恢复和沙地治理的重要建设内容,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林业部门努力下全区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有了很大发展,在自治区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总结出了一系列有效的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经验,技术比较成熟,封飞成效显著提高,生产组织管理也日臻完善。但是,当前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生产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封育方面突出表现在育林措施不到位;种苗选择不合理,补植造林质量不高;所形成的林分生态、经济效益低。飞播方面表现在物种单一,多数播区的飞播物种没有突破灌草局限,飞播造林形成的生态系统种群结构不理想、稳定性差;地表处理不到位;播期掌握上有偏差。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各级林业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随着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深入发展,封飞潜力巨大,国家重点工程封育飞播任务逐年加大。因此,全面加强生产管理,不断开展技术创新,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现代化水平的客观要求。

二、合理规划,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规模效益

2008年重点工程封育飞播都增加了任务量并依据国家封育飞播技术规程对两项生产的布局进行了结构性调整,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要求各地紧紧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按照规程有关宜封宜飞区地类标准重新修订本地区封飞建设规划。各地要依据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成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新封飞技术规程,合理确定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程区,摸清宜封宜播资源底数。为确保年度生产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宜封宜飞地块的踏查、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林业生产建设计划的要求,统筹安排,整合资源,把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任务落实在符合封育飞播条件的小班地块上,封育区、飞播区要尽量集中要连片,重点突出,以保障封飞规模,有效增加防沙治沙面积和提高森林覆被率。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挥政策机制对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工作的推动作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对于调动林权所有者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各地要结合封育飞播工作特点,探索切合当地实际的办法,稳步推进宜林地确权和林权证发放工作,使重点工程封育飞播区权属进一步明确,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封育、飞播、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封育飞播工作的活力与动力。

四、认真贯彻执行《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飞播造林技术规程》,进一步提高封育飞播生产水平

为加强封育飞播质量管理,提高封飞成效,国家出台了《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04)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GB/T15162-2005),自治区出台了《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DB15/T283-2007)。规程的发布实施对林业建设指导思想的转变,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林地质量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开展技术培训,使从事设计、施工、检查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其具体内容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今年,自治区也将根据生产需要举办几期技术培训班,推动技术标准的深入落实。

五、确定合理模式,确保封育飞播区可持续发展

以提高封育飞播综合效益为中心,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封育、飞播林培育目标、经营方向。对于封山(沙)育林,要选准封育类型,宜乔则乔,宜灌则灌;要注重调整林分结构,突出生态优先思想,合理选择树种,优先设计优良乡土树种和耐旱树种,禁止大面积设计纯林作业。对于植被稀少,生态环境恶劣地区,要按其生态需求目标,建立起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功能的森林植被体系,对于现有低质低效林,要针对其生态区位和培育目标,采取不同的封育措施,逐步改造成树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的森林系统。对于飞播造林,要在丰富飞播植物种类,扩大乡土优良树种比例上下工夫,可通过长期定位观测,深入研究植被群落演替、恢复的规律,探索在推进其正向演替和恢复中的对策和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大力推广技术成熟、操作性强、能够保证生态系统安全、稳定的乔灌草混播飞播造林模式,实现播区的可持续发展。

六、夯实基础,提高封育飞播种苗质量

要加强对封育用苗、飞播用种的调用、储备管理,及质量监督,强化封育飞播苗木种子的基础保障地位,要抓好适地适树和良种壮苗工作,优先使用本地区自产合格苗木和种子。封育补植、补播用苗要切实提高质量以进一步保证补植补播成活率。飞播造林要突出抓好飞播种子标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上机种子的包衣、丸粒化处理检查等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使用国家标准二级以上(含二级)质量标准的种子,执行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森林植物种子检疫证书制度。二是种子上机使用前,应当分别采用鸟鼠驱避药物、植物生长调节剂、吸水剂等材料进行拌种,适当加大种子丸粒化比重。

七、准确把握播期,适时组织作业,提高飞播造林成功率

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开展飞播造林要特别注意将历次飞播成效与天气状况结合分析,提出本地区可靠的飞播期,做到科学指导生产。同时,承担飞播造林任务的盟市,也要督促有关旗县积极商请地方政府协调本地气象部门及时准确为飞播作业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服务。林业部门要主动与气象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定期会商,争取在准确掌握天气信息基础上,利用有效降雨适时组织作业,提高飞播造林成功率。

八、科学实施,严格监理,提高重点工程封育飞播建设质量

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技术规范并派技术监理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要下工夫抓两项重点,一是封育上要根据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林地经营目标,强化人工培育措施。要精选优良种苗及时补植补播、开展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低产低效林封育改造等,促进目的树种的生长发育,提高林分质量。二是对于飞播区流动和半流动沙地风蚀地段以及较高大沙丘迎风坡面三分之二以下部位,如果沙障设置不到位,也未能提前两年搞先期封育,草类覆盖不能有效保护飞播落种,则不得盲目实施飞播作业;山地、丘陵沟壑区也要在飞播前采取不规则整地和人工地面处理,确保适宜的落种环境。

九、强化生产管理,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重点工程封山(沙)育林和飞播造林一定做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施工作业、统一检查验收、统一档案管理,并在各个环节上落实责任制,将质量管理全过程落到实处。今年,自治区要进一步加强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的生产管理,特别要严抓作业设计审批备案工作,为封飞生产奠定坚实基础。各盟市要抓紧做好生产地块落实、现地踏查、调查工作,提早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做好设计初审工作,严禁无作业设计施工或未批复作业设计擅自施工。

十、示范带动,强化科技支撑,努力开创生产新局面

要抓好黄土丘陵区飞播油松试验示范项目和老播区改造试验示范项目,并在今年的自治区推广计划中给予重点支持,努力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积极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自觉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合理的技术模式,树立科技支撑示范典型。要加强技术服务,通过组织专家组、发放实用技术手册等形式帮助农牧民群众开展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一、严格管护,重视尚未成林的封育飞播区补植补播,确保验收合格

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封育区、飞播区建设和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反复性。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生态建设“五个严格”制度,要加强管护、抚育和补植补播,巩固已有成果;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历年封飞地块开展检查,每次检查后,对工作做得好,封飞工作又上新台阶的地区要大力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树立有说服力的先进典型,推动封飞工作不断发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明确提出限期恢复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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