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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
来自内蒙古林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1998-02-27批准     1998-03-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区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技术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各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和拥护的种子质量分级。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B15/T2821998林木种子检验法

    GB277281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林木种子质量分为三级,以净度、发芽率或生活力或优良度和含水量为技术依据,发芽困难或深休眠的种子以生活力、优良度指标为主。分级指标见表主要造林树种种子质量分级表。

4 检验方法

    按《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蒙DB15/T2821998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含水量为各级种子质量分级的限定指标。含水量超过规定指标必须经过晾晒处理,使含水量不高于规定指标时,才可用语流通、使用。

5.2  各相关即使指标不属于同一等级时,以单项指标低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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